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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04月26日 14:42  点击:[]

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冀教办函〔2016〕20号)文件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所涉数据统计及工作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组织领导干部及时学习传达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原校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处室、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校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学校统一领导、院长办公室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已形成,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我校认真学习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原则、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推动决策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公开

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在公开前预先公开征求意见。2015—2016学年,我校在修订《河北美术学院专任教师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办法(试行)》、《河北美术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职级评定办法(修订)》等的过程中,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集思广益,提交院委会审议通过。主动公开人才引进、学校职称(级)申报及评选、国家奖学金评选、优秀三好学生评选等工作执行结果,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立足门户网站、校园电子屏幕、宣传栏、贴吧、

各类会议等已有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青梅等新媒体每天进行内容推送,主动公开学校招生考试、财务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信息;逐年对外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材料;2015年我校新增《简报》,公布我校在人才培养、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数量

一年来,学校层面主动公开信息6277项,其中:校园网刊发校内各类信息1886条,微信发布信息433条,微博发布信息2001条,青梅发布信息224条,校内公开发布文件161个,部门工作总结和计划62项,电子屏幕公布信息1500条,印发《简报》10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hbafa.com/)、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1521.dhtml)、河北教育网(http://hbjyw.hee.cn/)以及各处室、二级学院网站向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通过发放《东方学子报》、校刊《河北美苑》、《简报》、学生手册、印发文件、招生简章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广播台、微信、微博、青梅、贴吧、QQ等媒介。

4.其他形式:通过工作例会、教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扎实做好招生、财务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1.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广告、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向考生及家长全面宣传我校的办学实力、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等招生信息;招生网站及时更新录取结果,公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和申诉途径,考生可及时查看自己的录取情况,有疑问可及时获得解答;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录取通知书发放情况;随录取通知书向录取考生邮寄报到指南,向新生公布收费情况等。

2.财务信息公开。学校在教代会上做年度财务预决算专题工作报告,公布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预算执行、财务决算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学校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均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同时在报考指南、招生简章上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举报,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转变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也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思想重视、责任明确。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按清单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如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纷纷建立微信群,方便广大师生了解学校动态,及时掌握信息。但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与做得好的高校相比我们还有不少的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宣教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信息的涉及面有待进一步拓广,信息公开监管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基本内容,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督查制度,着力提高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八、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我校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北美术学院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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