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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2022学年年度报告

2022年11月17日 09:38  点击:[]

2021—2022学年,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切实履行审定、评定、审议和咨询等工作职能,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

一、2021—2022学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印发《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加强我校学术管理,充分发挥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推动我校学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第35号令),对院发[2015]67号文件《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河美科发[2022]1号《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二)组建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等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中关于委员人选的规定条件开展组建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严格限制条件分配预选名额,整个选举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最终人选名单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

校学术委员会按学术发展与学术事务管理的需要,敦促各二级学院成立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单位分委员会,较好地落实教育部“放管服”精神,完善基层学术单位的组织建设,使“放管服”精神落到实处。在学校的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单位分委员会的作用。

(三)评审科研成果、建设科研团队

学术委员会履行职责,在2021-2022学年本校教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项目评审工作中,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共约300份项目申请书进行了终审,并对部分申报课题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

为促进学校科研内涵发展,加快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启动院级科研团队申报工作。在团队建设过程中,学术委员会给与各团队研究方向等问题的指导,并对上报的61份科研团队申报表进行审核。

二、2022—2023学年工作计划

学术委员会将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挥自身职能,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进言献策,通过扎实的工作,增强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净化学术科研氛围,将学校科研创作工作推上新的平台。

(一)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

在现有学术、科研相关文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订、增补与完善,使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朝向科学、规范化发展。强化学术委员会学术独立功能,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边界清晰、适度分离、相互配合”,保证学术权威的独立性、纯洁性和自由性。

(二)加强科研项目的指导与培育

学术委员会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指导与培训、研究过程的跟进与管理。加强科研项目培育,以期获批更多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为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服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学校特色学科建设,启动学校校级科研项目培育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学术道德行为

维护健康的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防止学术腐败。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管理。针对虚假科研创作成果,学术委员会在认真核对事实的基础上,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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