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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创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1日 10:03  点击:[]

各学院:

为促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提高就业创业工作管理水平、指导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对二级学院开展2021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日程安排

(一)考核支撑材料整理上报阶段

2021年12月6日—10日

1.考核小组查阅材料赋分阶段

2021年12月13日-17日

2.考核情况反馈阶段

2021年12月20日-24日

二、考核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1日

三、考核内容

根据《河北美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院发〔2016〕13号)的文件精神,对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按照《2019年河北美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河美学发〔2019〕8号)进行考核。

四、考评方式

根据考核日程安排,第一阶段:各学院根据考核体系将支撑材料认真归纳整理后按时上报就业创业处;第二阶段:就业创业处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对支撑材料查阅、赋分、汇总;第三阶段:就业创业处将汇总考核情况反馈至二级学院。

注:在考核项中出现作假情况的,按零分处理。部分考核数据由就业创业处根据二级学院落实情况已赋分,这部分数据不用准备支撑材料(见附件)。

五、考评结果

就业创业工作考评是学校重要的专项考核工作之一,考评结果将作为省级优秀评选指标分配及二级学院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评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联系人:李倩 刘亚琼

联系电话:88679142(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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