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7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办学成本和当前社会物价水平,我校决定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本科学费调整为25000元/生、年,专科学费调整为18000元/生、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特此公告!
河北美术学院
2018年1月9日
上一条:2024级本科、专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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