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号)和《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要求,为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本人系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申报材料
(一)《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三)下载“河北人社APP”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操作流程详见学生注册流程),并截图打印。
(四)毕业生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父母烈士)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毕业生携带申报材料向所在学院进行申请。已经申领过的毕业生将不再享受求职补贴政策。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视为无求职意愿,不得享受求职补贴政策,享受求职补贴的需全额退回,请各学院认真核查毕业生升学信息,避免发生此类事件。
(二)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需携带所有相关材料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五、上报材料及时限
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将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附件3)一并报至就业指导中心。(注:附件中的日期除申请表中“院校公示时间”不需要填写外,其他日期按实际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