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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19日 10:54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举措,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全力开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推进继续完善以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就业专职人员、教研室主任、年级组长为成员的院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系,健全协同推进,院系领导、就业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全员参与的就业协调机制。
  (二)推进综合评价。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对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二、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三)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学院要继续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坚持以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走访企业和用人单位,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邀请一批用人单位到校招聘人才,建设一批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同时,深入开展社会需求调查和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充分吸收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馈的意见建议,推动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要建立长效机制,把走访用人单位作为深化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就业新空间。

(四)持续优化招聘服务。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分地域、分学科等多层次招聘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国家、省级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扎实深入做好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动员毕业生参加。各学院要继续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好小而精、专而优的专场招聘活动。要与毕业年级异地实习、长期不返校的学生加强沟通联络,利用返校时机,组办招聘活动,并为实习学生异地参加地方和其他高校招聘活动提供便利。

(五)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各学院要增强主动服务中小企业意识,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的推介力度,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六)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各学院积极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教务处要在创业指导、资金和场地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支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七)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各学院要全面推广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组织所有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和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及时注册使用平台。各学院要利用好学校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及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常态化推送就业政策、资讯、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等,推动线上服务智能化便利化,以数字技术赋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积极挖掘政策性岗位潜力

(八)认真落实基层就业项目宣传报名工作切实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宣传报名工作,积极推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信息,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

(九)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密切军地协同,武装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做好毕业生征等工作。抓好“国防后备营”建设,积极储备优质兵源。招生处要落实好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等优惠政策

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十)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各学院要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把就业教育与课程思政、专业思政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观念引导。各学院要持续、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活动品牌化、常态化持续推介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引导毕业生增强做普通劳动者的观念,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岗位。

(十一)全面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就业创业教研室要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体系,确保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有效的就业创业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标准,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资源,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质量和实效。要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要打造校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鼓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更多参与学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要充分发挥学生一站式社区就业创业指导功能。

(十二)健全就业实习实训制度。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协同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引导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激发求职意愿、增强就业能力。各学院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训基地。

(十三)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要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就业安全教育,严格审核毕业生求职、就业单位信息,防范求职风险,营造安全就业环境。引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及早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并如实履约,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

(十四)办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继续落实好职业规划大赛宣传工作,增加学生参与度,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学校将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大学生通过参赛明确职业规划,提升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十五)深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典型。2024年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一对一”精准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深入推进特殊群体帮扶工作,挖掘一部分典型工作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十六)深入落实宏志助航计划。深入落实“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提升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五、完善就业监测与反馈机制

(十七)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各学院深入推广毕业生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指导督促每一位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有效、更新及时、规范准确。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做好数据核验核查,对存在3人以上扎堆在小微企业就业等疑似问题必须逐一核实对查实违反规定的学院和相关人员,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十八)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落实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常态化开展就业状况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就业数据分析、人才需求市场研判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聚焦12大主导产业布局与发展前景,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契合度不高的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度。

六、营造就业工作良好氛围

(十九)做好就业工作总结宣传。各学院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和学校促进毕业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

(二十)防范化解各类就业风险。各学院要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梳理涉就业风险点,制定防控化解预案,防患于未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平台投诉信息,及时核查、主动回应。密切监测涉就业负面信息,第一时间化解苗头性风险,确保就业工作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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