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和毕业生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上报信息及材料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的真实可靠。
二、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三、各推荐学院填写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连同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按“学院名称+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候选人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推荐表、事迹材料及基本情况表交于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105室。
四、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报推荐材料(年限要求均以此计算),逾期、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刘梦怡:0311-88679142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17145702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