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三、贷款金额
从2023年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6000元。
四、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五、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毕业确认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办理助学贷款的各位毕业生应根据学校通知及时完成确认工作,毕业前向经办银行(或其代理机构)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020年7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调整,针对2020年以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针对2020年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即申请贷款时确定的期限)。